今天(9月28日)上午,“烈士后代起诉侵权第一案”在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当庭宣判。
法院判决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摩摩公司”)在三家国家级媒体上连续五天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同时,判令被告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万元。
这是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后文简称《英烈保护法》)施行以来,由英烈家属作为原告起诉侵权者第一案。
英烈不容亵渎
案件与叶挺将军于1942年创作的一首现代诗——《囚歌》相关。此诗揭露了反动派的丑恶行径、极端虚弱的本质,表现了革命者的伟大气节,抒发了为革命献身的壮志豪情。然而,今年5月8日,西安摩摩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暴走漫画”发布了时长1分09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的内容将叶挺烈士《囚歌》中“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篡改为“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无痛人流!”。该视频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6日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传播后,多家新闻媒体对此予以转载报道,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
随后,北京市网信办、北京市公安局、市文化执法总队等多部门约谈属地重点网站。微博、腾讯、爱奇艺、优酷等网站关闭“暴走漫画”账号或下架相关视频。“今日头条”随后也下架了相关视频,并对涉事账号“暴走漫画”进行了封禁处理。
法院认为,叶挺烈士在皖南事变后在狱中创作的《囚歌》充分体现了叶挺烈士百折不挠的革命意志和坚定不移的政治信仰,表现出的崇高革命气节和伟大爱国精神已经获得了全民族的广泛认同,已成为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叶挺烈士享有崇高声誉的基础。西安摩摩公司制作的该视频篡改了《囚歌》内容,亵渎了叶挺烈士的大无畏革命精神,损害了叶挺烈士的名誉,不仅给叶挺烈士亲属造成精神痛苦,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被告西安摩摩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此前,暴走漫画称自己“习惯以一种娱乐化的方式去表达观点和态度”。但专家表示,什么样的娱乐都不能搞低俗、庸俗、媚俗,都不能背离公理、破坏伦理、违背情理,都不能挑战社会底线、法律边线。
近年来,一些歪曲历史、恶搞英烈的网络公害引发众怒。有的为了博眼球、博出位,颠覆信仰,丧失底线;有的打着“娱乐到底”“张扬个性”旗号,变着法子调侃历史,哗众取宠,谋取暴利;还有部分网络“红人”“大v”反传统、反社会动机强烈,诋毁先辈,否定历史……
一些自媒体为吸引流量,不顾是非、枉顾历史事实,不仅给英烈家属造成精神痛苦,更伤害了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对青少年造成了错误导向,是一种典型的历史虚无主义行为。
浏览器版本过低,暂不支持视频播放
2018年5月,《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法律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5月,文化和旅游部部署查处丑化恶搞英雄烈士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求相关互联网文化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共下线涉嫌违规视频6万余条,清理有关信息1.7万余条,处置违规账号8030个。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依法惩处侵害英烈权益等违法行为,其意义不仅在于惩恶,更大的意义是正风,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形成崇尚英雄、敬畏英烈的整体社会氛围。
中青在线刊登评论指出:邪不压正,只有强大的法律,才能压制这股侮辱英烈的歪风邪气。一些自媒体在发表牵涉历史虚无主义的内容以后,面对舆论压力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为虚与委蛇地整顿一下就没事了。只有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以儆效尤,才能匡扶社会正义,维护英雄烈士的名誉,还原历史的真实面目。
新闻背景:叶挺与《囚歌》
叶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创始人及新四军重要领导人之一,是闻名国内外的军事家。据史料记载,1941年1月,叶挺在皖南事变时被国民党非法逮捕,先后被囚于江西上饶、湖北恩施、广西桂林等地,最后被转移囚禁于重庆“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集中营。在狱中叶挺受尽各种苦刑,仍坚贞不屈。于1942年,他写下了这首《囚歌》。该诗作是叶挺写在被囚禁的重庆渣滓洞集中营楼下第二号牢房墙壁上的,手稿则由叶挺夫人李秀文探监时带出。1946年4月8日,叶挺乘飞机由重庆回延安,飞机在山西兴县黑茶山附近失事,遇难身亡。
《囚歌》全文: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
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
一个声音高叫着:
爬出来吧,给你自由!
我渴望自由,
但我深深地知道——
人的身躯怎能从狗洞子里爬出!
我希望有一天,
地下的烈火,
将我连这活棺材一齐烧掉,
我应该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
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
来源:人民日报、法制晚报、中青在线
责编:董 雨
监审:赵嘉麟